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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项目验收会举行

2018年6月26日,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委托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聊城大学法学院承担的《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项目验收会在聊城市会议接待中心举行。该项目也是聊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计划项目之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巡视员薛国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干部常宏艳,山东省质量监局质量发展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运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德刚,聊城市副市长洪玉振,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张玉录,我校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原党委副书记徐传光出席会议。会议还专门邀请了来自山西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许锋、中国计量大学王艳林教授、山东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温德成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梁晓俭教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校办副主任朱宝丽教授等质量领域的知名专家作为项目评审专家。
洪玉振对各位专家及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介绍了聊城市的基本情况以及《质量促进法》项目的意义。他表示,聊城市委、市政府对质量问题向来高度重视,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战略调整。目前,聊城正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加速协调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质量强市是促进协调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想要把质量强市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则需要靠法律来保障。因此,此次项目验收对促进质量强市有着有深远影响和积极意义。
徐传光介绍了聊城质量发展研究院以及《质量促进法》项目课题组的具体情况,明确了质量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表示,目前“质量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聊城质量发展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职责,围绕质量领域发展前沿,结合聊城市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整合各方科研资源,积极组织实施,《质量促进法》也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诞生的项目。此次评审会的召开,是对前期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一场质量领域的学术盛宴,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不吝赐教,发表真知灼见,对该项目予以指导点拨,进一步完善《质量促进法》的编写工作。
薛国芹介绍了该项目的相关背景与具体情况。她表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的发展也是到了一个新阶段,作为专业管理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认为有必要出台相关法律。《质量促进法》的立法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又是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同时还是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治的需要,因此在近几年的两会提案中出现频率较高。聊城大学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团队保障,且得到聊城市的大力支持,能够从学术科研与实际工作两方面推动项目运行,因此我们选择了和聊城大学进行合作。
《质量促进法》特别委托项目主持人、法学院副院长王仰文教授向与会领导和验收专家汇报了《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以及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介绍了项目团队今后的努力方向。其后,特邀专家组各位成员针对《质量促进法》课题组提交的结项成果进行了验收研讨,对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指导建议。验收专家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后,一致同意该特别委托项目通过验收,认为课题研究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较好的实用价值,填补当前该领域的研究空白,研究过程详实有针对性强,研究方法得当,研究成果丰硕,超出委托协议约定只需要提交论证报告与立法大纲的结项要求及预期目标。同时,专家组建议课题组进一步持续关注质量促进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实践进行调查研究,完善研究资料,展开并加强后续的研究工作,继续努力争取在今后取得更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最后薛国芹做了总结发言,她对项目课题组的辛勤努力给予了肯定,对项目成功给予肯定性评价认可,认为质量促进法项目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项目,希望课题组再接再厉,拿出优秀的研究成果,助推我国质量强国与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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